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4月27日,我公司收到《昆明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交辦投訴問題轉辦單》(昆生環督轉〔2021〕21號),其中涉及到我公司的為編號(D2YN202104260065)。接到轉辦單后,我公司積極核實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反映問題
受理編號:D2YN202104260065。投訴人反映:昆明市盤龍區龍頭街地鐵站地鐵噪音擾民,地鐵口有隔音底架但未裝隔音玻璃。
二、屬實情況
不屬實。
三、重復情況
與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投訴問題不重復。
四、整改類型
立行立改。
五、辦結情況
已辦結。
六、檢查處理情況
(一)現場核實情況
1.接到轉辦文件后,我公司公司立即組織專業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核實,經現場查看,A、B、C、D出入口及整個車站未出現玻璃破損或者未安裝情況。
D出入口
C出入口
A出入口及其外立面
B出入口及其外立面
2. 我公司已于2020年12月聘請第三方服務機構云南高科環境保護科技有限公司對龍頭街噪聲情況進行年度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聲環境質量標準。
(二)針對問題的處理情況
1.我公司定期對設備進行巡查巡視,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避免出現設施設備損壞造成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2.我公司安排專業人員按照2遍/周的檢查頻率對軌道設施設備狀態進行檢查,截止目前檢查情況均顯示設施設備狀態良好,無異常情況;且近半年軌道幾何尺寸均未出現達到臨時補修標準處所的情況,區段線路總體保持平直圓順、質量均衡,涂油器均運行正常。
七、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無。
八、責任追究情況
無。
九、下步工作打算
針對地鐵運行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的影響,我公司將定期對環境敏感點進行抽檢和監測,一旦發現有超標情況,立即進行整改。
特此報告。
附件: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處理情況反饋單
昆明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